普通病区陪护、探视管理制度
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渠县卫生健康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为加强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感染防控工作,减少院内交叉感染,防止疫情扩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特对来我院住院患者的陪护、探视人员做以下规定。
1、住院患者自理能力无需依赖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,情况特殊确需陪护,由主管医生与护士长根据患者病情决定。每位住院患者固定1名陪护人员。
2、凡进入我院住院区域的患者陪户人员,病区发放陪护证。要求陪护人员固定,仅限一名。陪护证专人专用,人证一致,须注明陪护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凭陪护证方可进入病区、医院。
3、陪护人员均由患者所在的住院科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史询问、登记、核酸检测、每日3次体温测量,如有发热立即隔离在本病区隔离室,然后请发热门诊医生会诊诊治。
4、尽量减少亲人探视、鼓励电话和视屏探视,如有特殊情况需探视病区应做好流行病学史询问登记、体温监测。
5、陪护期间均需佩戴口罩、勤洗手,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,不聚集扎堆聊天,病室间不串门,做好个人防护措施。
6、陪护或探视人员如有以下情况,请勿来院陪护及探视,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:①发热(体温超过37.3)、咳嗽、乏力等呼吸系统症状②近2周内系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渠人员,或其它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。③与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。④其他可疑不适症状或相关流行病学史。
7、在接受医务人员有关流行病学史询问时,务必如实告知,否则给您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。
渠县中医院